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(试行)》文件要求,响应学院党团活动进公寓工作,深入贯彻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要求,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,在学生公寓6号楼设立心理咨询室,方便学生进行预约咨询,并不断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工作的认识,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,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。
公寓咨询室面向全院在校生、教师开展咨询服务工作,具体咨询范围有自我发展、学习心理、人际交往、情绪问题、个性问题、恋爱和性心理、新生适应和就业心理的咨询和服务。
公寓心理咨询室职能是帮助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念与心态,纠正性格中的缺陷,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,遵循心理学原则,通过咨询技术和方法,帮助学生解决生活、学习、人际交往等生活和学习中产生的心理问题。咨询室的办公区可以满足专兼职咨询师的督导和案例研讨工作,并可以作为心理健康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和课程讨论。
公寓心理咨询室的设立满足学生心理咨询的要求,清新的环境营造出良好的咨询氛围,希望咨询室成为同学们倾诉心声的场所、心灵停靠的港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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